Skip Navigation
Menu
法律简讯

[修订法] 韩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法主要内容介绍

2023.12.20

2023年3月28日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法》修正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3年9月29日起施行,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新增了保护善意的在先使用人的规定

 

此前,即使先使用了商标,自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时点起,在先使用人就无法再使用该商标,这一规定实属不合理。

 

对此, 修正法规定,先使用与他人知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人,只有不是出于不正当目的,继续使用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而,如果“知名商标”和“在先使用商标”在市场上共存,则会有导致消费者误认或混淆商品来源的可能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修正法允许知名商标的商标权人要求在先使用人作出必要标识以防止引起误认或混淆。

 

2.   明确了对盗取创意行为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1项Cha目将盗取创意的行为(即在商业提案、投标、公开招募等交易谈判或交易过程中,将包含他人具有经济价值的技术或商业创意的信息,违反其提供目的,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商业利益而非法使用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明确界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针对擅自使用盗取的创意的行为,截至何时能够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一直存在争议。

 

对此,修正法将该请求权的时效明确规定为“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3年,或自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始之日起10年”。

 

3.   扩大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调查对象

 

为了提高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调查的实效性,修正法将现场调查的对象扩大到了“相关资料或产品等”,以此不仅包括之前的“相关文件、账簿和产品等”也包括电子文件等资料。

 

此次修正法的实施,有望起到有效保护善意的在先使用人,稳定和活跃创意交易市场的作用。

分享

cLose

专业人员

CLose

专业人员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