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审查事务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审查事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审查事务管理规定”)是以特许厅训令的形式制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审查事务管理标准。本次修改包括改变分案申请的审查顺序等影响申请相关实务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 将分案申请的审查顺序改为按照分案申请的提实审日进行审查
根据修改前的审查事务管理规定,分案申请的审查顺序按照母案申请的提实审顺序进行。但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分案申请的审查顺序改为按照分案申请(并非按照母案)的提实审查顺序进行审查。
此外,根据修改前的审查事务管理规定,分案申请的审查开始时间为自分案申请提实审查之日起12个月内,但此次修改删除了这一规定。
韩国特许厅表示,上述修改的目的是缩短一般申请的审查启动周期。此次修订的预期效果如下:
① 与过去相比,分案申请进入实审的时间有所延迟
由于一般申请和分案申请按照提实审的顺序进行审查,不加区别,因此分案申请预计也需要大约17个月的时间才能进入实审(17个月是截至2024年10月所统计的进入实审的平均周期)。此外,之前对于预备性分案申请(根据不同的审查员)也有早期通知审查意见的情况,但预计今后这种情况将会消失。
② 分案申请审查的可预测性有望提高
根据修改前的审查事务管理规定,审查员启动实审的时机不明确,申请人难以预测实审启动的时间和审查结果出来的时间。经此次修改,审查员启动实审的时间变得明确,审查结果出来的时间可预测性有望提高。
③ 随着分案申请次数的增加,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可能会变短
由于按照分案申请提实审的顺序启动审查,预计随着分案申请次数的增加,后几代分案申请的专利权存续期间可能会相对修改前有所缩短。
④ 分案申请的优先审查
与之前一样,如果母案申请了优先审查,分案申请仍可以以相同的理由申请优先审查,因此可以考虑利用优先审查来调整实审启动时间(无论母案是否请求过优先审查,如果分案申请独立满足优先审查的条件,同样可以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如上所述,相较于之前的情况,分案申请的实审启动时间相对较晚,这可能增加了快速获得授权的难度。因此,若计划采用分案申请策略,需要更加审慎地考虑提交实质审查的时机,并评估是否利用优先审查制度以加快进程。
2. 基于PPH的优先审查申请案的实审启动时间变更
基于PPH的优先审查申请案的实审启动时间,根据修改前的审查事务管理规定,为自优先审查决定之日起4个月内,但修改后的审查事务管理规定改为自优先审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因此,预计基于PPH的优先审查申请今后将更快地收到审查结果。
该内容适用于在修正案施行日之后申请优先审查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