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许厅下属的特许审判院(IPTAB)修改现行程序,允许IPTAB审判员在发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不服审判结束时直接作出授权决定,以推翻韩国特许厅(KIPO)审查局作出的驳回决定。
按照修改前的程序,如果IPTAB推翻驳回决定,发明/外观设计申请将会被发回KIPO审查局重审。该修改自2025年1月起适用,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加快授权流程。具体而言,如果该案件在审查阶段没有其他待解决的争议点,并且没有发现新的驳回理由,IPTAB审判员可直接作出授权决定,而不必将案件发回KIPO审查局。因此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无需等待审查局重审,申请人可以提前一到两个月获得发明/外观专利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