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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简讯

[案例] 模仿德国高端旅行箱设计的“耳机壳”外观设计无效案胜诉

2025.12.24

金张代理德国高端旅行箱品牌日默瓦(Rimowa)公司,就模仿其旅行箱设计的“耳机壳”的外观设计,提起无效并获得胜诉。

 

  事实关系

日默瓦公司自1950年代起,就在所有旅行箱上应用了具有固定间距的褶皱与沟槽重复出现的立体条纹设计(即所谓的沟槽式结构设计),该设计被业界称为“日默瓦风格”,享有极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这一独特设计曾被第三方广泛模仿,应用于各种小型收纳盒、化妆包、耳机壳等不同物品,并在韩国知识财产处获得授权或在市场上销售。

 

本所代理日默瓦公司,就具有争议的“耳机壳”授权外观设计提起无效审判请求。特许审判院最终认定:该耳机壳设计属于普通设计师能够容易地从日默瓦既有旅行箱设计(在先设计)中创作出的设计,因此支持了日默瓦公司的主张,判定该耳机壳的外观设计无效。

  法院的判断

对方对该审决不服,向特许法院提起无效审决撤销行政诉讼,主张旅行箱与耳机壳在尺寸、结构、用途、功能等方面完全不同,普通设计师难以参考旅行箱创作出耳机壳。

 

本所通过系统地基于如下法理以及事实论证,成功反驳了对方的主张。

 

首先,我们强调旅行箱与耳机壳均用于保护内部物品免受外部冲击或污染,且都具有易于移动、携带的特性,因此在用途与功能上存在高度关联性;两者的基本六面体形状以及开闭结构也高度相似,故设计师从“旅行箱”设计中获得灵感并将其转用于“耳机壳”的动机完全自然且合理。

 

其次,本所提交了大量证据材料,证明日默瓦旅行箱的沟槽设计已具有极高知名度,被广泛认知为“日默瓦风格”,同时收集并提交了大量在对方授权设计申请日之前,日默瓦旅行箱设计已被转用于多种小型收纳盒的实际案例(例如:香烟盒、护照包、电子烟盒等)。

 

第三,我们举证市场上已有大量采用相同间距立体条纹的化妆包、手机壳、移动电源等物品被消费者公认为“日默瓦风格”,并通过购物网站评论、SNS截图等多种资料证明,即便是对方生产的耳机壳,也被消费者直接称为“日默瓦AirPods壳”“日默瓦风格壳”。

 

第四,我们指出对方所主张的双方设计之间的差异,大多不过是将大型旅行箱设计根据小型耳机壳的尺寸进行省略或缩小,普通设计师不难克服这些差异。

 

法院完全采纳了本所的主张,认定对方耳机壳设计属于普通设计师能够很容易参考日默瓦旅行箱设计而作出的设计,判定其外观设计无效。

 

在本案中,法院重申了在判断外观设计的创作非显而易见性时,被诉设计所附载的物品与在先设计的物品并不要求必须属于相同或类似物品。进一步,法院明确指出,综合考虑物品之间用途和功能的关联性、基本结构及对比形状的相似程度、该设计领域将其他物品设计进行转用的倾向等因素,如果普通设计师在进行该设计创作时能够容易地参考在先设计,则可将此作为否定创作非显而易见性的依据,从而为不同种类物品之间设计转用的容易性判断标准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指引。

 

  评论

本次判决表明,即便物品种类不同,品牌的核心设计身份标识(如日默瓦的沟槽设计)仍可获得广泛保护,这对已建立强大且独创设计身份的品牌具有重要地积极先例意义。

 

此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作为国际诉讼案件,系韩国特许法院首次采用视频庭审方式的国际诉讼案件,具有特殊意义。本案中,日默瓦公司的德国代理人通过位于德国当地的实时视频连线,全程参与庭审并完成最终陈述,从而使外国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得到实质性保障。

 

这标志着包括特许法院在内的韩国国内法院知识产权诉讼程序迈上新台阶,预计也将为未来韩国法院(尤其是特许法院)在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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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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