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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简讯

【修订法】韩国加强对秘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2021.07.29

近期,韩国针对《外观设计保护法施行令》(以下简称“原施行令”)中的“秘密外观设计”及“延迟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该修订法已于2021年4月1日生效。

 

原施行令中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请求自该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授权之日起最长三年的时间内,对该外观设计专利予以保密。当准予保密时,对于该外观设计专利的(i)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ii) 创意部分摘要以及 (iii) 外观设计的说明部分,将不会进行公开。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修订对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和类别也追加不予以公开,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对秘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申请人在缴纳专利费之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交保密申请书,来获得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密;且在不超过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授权之日起的三年时间内,秘密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还可以缩短或延长保密期限。但通过海牙国际申请的情形,则有所不同,此时要求应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就得同时提交保密申请书,且自国际申请日起最长三十个月的时间内可以不予以公开(如有优先权,该期限的开始日期应以优先权日为准)。

 

秘密外观设计专利也是可以全面获得侵权保护的,但前提是需在向侵权嫌疑人发送警告函的同时,附上由认可的显示该外观设计专利具体事项的副本之后才可以开展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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